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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伪造信用卡盗款案审结

1999-01-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毕晨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国内首起伪造信用卡盗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各被告分别被判处14年至8年有期徒刑。

29岁的曾以菲供职青岛工商银行信用卡部。有一天他在负责电脑系统的升级测试和机器维修时,突然发现可以破解中国工商银行的密码。能否通过密码获得每一张信用卡上的储存资料呢?就像看到宝库的大门,曾以菲很快编出了D程式。1997年12月,经过测试,曾以菲证明自己编制的D程式可以成功地算出任何一张信用卡的密码。面对国家银行电脑上存在的漏洞,如果作了正确的选择,本可以立下大功,可惜他并没有这么做。

1997年12月到1998年5月期间,曾以菲和他的高中同学王鹏、张某、姜琦,利用空白信用卡和盗取的密码,先后在上海、杭州、济南、青岛、福州、大连、郑州的自动提款机上提取了70余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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